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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届毕业生材料归档的通知

发布者:邹妍  时间:2017-12-06 00:00:00  浏览:

各相关单位(部门)


根据华交学〔2017〕55号《关于做好毕业教育活动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,为了做好2017届毕业生材料的归档工作,保证毕业生档案按时寄发,请各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:

 1、各学院归档材料内容:毕业生登记表、成绩表(含双学位成绩表)、授予学位决定(含双学位)、大学生情况登记卡、体检表、中共正式党员材料(思想汇报不用存档)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奖惩材料等。

2、上述材料一律用蓝黑或黑色水笔填写,须加盖公章的材料不得漏章。

3、每个学生的所有归档材料,必须夹在该生的毕业生登记表里,再将其按专业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顺序排列整理好,按照《毕业生材料归档时间安排表》,由材料员带领3-4名(非毕业班)学生协助归档。

4、请教务处、学工处团委、校医院、国防生学院等相关部门及时配合,协助各学院做好上述材料的归档工作。请招生就业办和研究生院按时(6月23日)提供毕业生派遣证和档案邮寄地址数据库。

5、毕业生材料归档时间安排表:  

归档时间

归档单位

6月20日

上午:人文、理学、材料下午:外国语、艺术、国际

6月21日

上午:机电、电气下午:  土木、体育

6月22日

上午:经管、交通、高职下午:信息、软件、研究生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