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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开具学历(位)证明须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3-03-21 10:31:57  浏览:


 

1、当校友提供的身份信息与馆藏信息不一致时,我馆只能依据馆藏信息开具学历(位)证明,加盖公章。档案馆无权对信息不一致是否同属于一人进行认定。

2、若校友毕业证书编号(学位证书编号)与馆藏信息不一致时,我馆只能依据馆藏信息开具学历(位)证明,加盖公章。当事校友可到相关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认定或勘误。

3、原江西省煤炭技工学校,我馆馆藏只有1991年到2000年部分学籍材料。对于档案材料不全或者存疑的情况,不予出具证明,当事校友提供的材料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。

4、我馆只出具中文学历(位)证明,如需英文学历(位)证明,请自行到学校自助打印机进行打印。南区: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、二楼;北区:教31栋一楼、档案馆一楼,图书馆二楼。

5、对于毕业证书(学位证书)遗失的,我馆只能开具学历(位)证明如需补办证书,可联系教务处咨询证书补办事宜。

档案馆

2023年3月21日